Jotun's human rights policy
佐敦人权政策
1.目的
在我们业务所在的国家/地区,佐敦是负责任、诚信可靠的企业公民。我们的人权政策体现了佐敦对尊重员工和社区成员人权的承诺。
2.角色和职责
集团人力资源部是本政策的流程负责人,负责启动各项计划、行动和审查,确保每一家佐敦集团公司都了解他们的义务并遵守要求。
佐敦希望所有员工和业务合作伙伴都尊重本政策中规定的人权,且每一家佐敦集团公司均应负责执行本政策,并制定防止产生不良人权影响的适当程序。
3.要求
佐敦致力于发展一种尊重国际公认人权的组织文化,并努力避免侵犯人权。
佐敦尊重以下原则:
- 《世界人权宣言》、ICCPR(《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UN(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跨国企业准则。
-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ILO 公约)和联合国全球契约原则。
对此的具体要求为:
- 不得偏离本政策。
- 佐敦集团公司针对所有公司人权遵守情况开展的年度自我评估不会产生不良的人权影响。
3.1 员工
佐敦尊重 ILO(国际劳工组织)《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中规定的员工人权,包括:
3.1.1 非歧视
佐敦深知多样性的重要性,并努力防止一切形式的歧视。
3.1.2 禁止童工
佐敦认为儿童享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雇佣未成年人的做法绝不能损害儿童的教育、发展或整体福祉。我们不允许佐敦集团公司雇用 15 岁以下的儿童。我们不允许 18 岁以下的儿童从事可能危及其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工作。
3.1.3 禁止强迫劳工
佐敦崇尚自由选择、不受威胁的工作关系。我们在业务运营中不会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工。
3.1.4 结社自由和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
佐敦承认并尊重当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结社自由权利和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在这项权利受到法律限制的国家/地区开展业务时,我们将根据当地情况和法规寻求采取缓解措施。例如,管理层定期与员工代表会面,讨论员工希望提出的工作相关问题。
3.2 供应商和承包商
佐敦致力于建立适当的程序,以便根据佐敦的人权政策评估和选择主要供应商和承包商,并视情况审核其人权绩效。
3.3 本地社会
虽然政府负有保护和维护公民人权的首要责任,但佐敦也深知,我们有机会促进人权,为此做出积极的贡献。除其他事项外,这还包括反对贩卖人口和剥削儿童。
3.4 流程、程序和报告
关键人权已纳入内部和本地政策、流程和报告工具中,并明确体现在供应商审核和人力资源审查中。佐敦根据 UN(联合国)全球契约原则中适用于佐敦的标准,通过集团报告报告公司绩效。
3.5 不利影响和补救措施
每一家佐敦集团公司都致力于建立适当的流程,以便在发现造成或促成不利人权影响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如有关于严重违反本政策的投诉,应通过适当的渠道进行上报,即向直线经理报告。也可将信息提交给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或佐敦的正式举报渠道(可通过 JOIN 和 jotun.com 访问)。
佐敦有责任确保举报人在内部得到妥善保护,也就是说,不得因为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对其进行直接或间接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任何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进行举报,或者为了伤害他人或组织而进行举报,都将受到纪律处分。
Other company policies
不止于合规:佐敦化学品政策
除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化学品法规之外,佐敦的化学品政策还确定、跟踪和计划针对潜在有害化学品和物质的汰除程序。